政務:旬陽法院 2022-02-17
2021年,浙江省委保密委員會辦公室、省國家保密局依法依規查處了一批違反保密法律法規的案件,并予以通報?,F將案例刊發于后,以此警醒大家要認真汲取教訓,不斷加強自身保密意識,筑牢保密安全防線!
通報案例
一、杭州市某局工作人員違規用手機拍攝、微信傳遞涉密文件。
有關部門工作中發現,2020年6月,杭州市某局辦公室一級調研員李某某違規將1份秘密級文件交給借調人員朱某某,用以文稿起草中參考。朱某某違規用手機拍攝其中2頁,并存儲在手機中。同年底,朱某某將文件圖片發至單位微信工作群,供其他同事參閱,造成泄密。
案件發生后,朱某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李某某受到通報批評并取消當年評優資格處理。
二、寧波市某區工作人員違規用手機拍攝、微信傳遞內部文件。
2021年3月,寧波市某區工作人員施某某看到同一辦公室收文人員接收到上級黨委1份內部文件后,用手機拍攝該文件,通過微信點對點方式發送給某銀行工作人員何某,何某接收到圖片后,將文件編號截去,通過微信點對點方式發送給某公司職員徐某某,徐某某又將該圖片發送至同學微信群,從而引發該內部文件在網上大范圍擴散、炒作,給相關工作造成極大被動。
案件發生后,施某某、何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徐某某受到行政警告處分,其他相關人員也受到了處分。
三、臺州市某市工作人員違規用手機拍攝、微信轉發涉密文件。
2021年5月,臺州市某市工作人員胡某某將1份秘密級文件復印件交給徐某某,并提出保密要求。
隨后,徐某某將文件交給盧某保管,并讓其通知各支部集中傳達學習,盧某違規用手機拍攝該文件并傳至微信群。群內成員潘某某看到文件后,將該文件照片轉發至本單位微信群,導致文件泄密。
案件發生后,盧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潘某某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四、某省屬高校老師非法掃描上傳秘密級文件資料。
2021年6月,某省屬高校下屬機構工作人員莫某某到省外出差期間,違規復印涉密合同?;匦:?,莫某某將2份涉密合同復印件等材料交給某學院教師湯某某,湯某某讓學生用手機APP掃描該涉密合同復印件,并存儲在連接互聯網的電腦中。此后,湯某某、莫某某與該校其他人員、省外某公司人員之間多次通過微信轉發含有該涉密合同的PDF文檔。
案件發生后,湯某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莫某某受到行政警告處分,其他4名相關人員受到取消年度評優資格等處理。
五、某省直單位工作人員違規在互聯網上傳輸標密文件資料。
2021年5月,某省直單位工作人員張某某登錄某“云平臺”后提交了1份標注為秘密級的文件,造成該文件信息泄密。
案件發生后,有關部門對張某某進行了誡勉談話,并責成其深刻檢討。
從近期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發布的一系列失泄密案件中不難看出,多數失泄密案件都是由于使用微信、QQ、電子郵件等互聯網數據傳輸平臺傳遞涉密文件或工作秘密引發的。
在任何情況下,以泄密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為代價推進業務工作的,都是違法違紀行為,當事人將受到不同程度的法律處罰。
其實,造成上述失泄密案件發生的源頭并不在于數據傳輸平臺本身,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在于機關、單位對保密管理工作的懈怠。
那么
機關、單位應該從哪些方面
做好保密管理工作呢?
1、開展專項保密教育
機關、單位要開展專項保密教育,普及信息與網絡管理保密知識技能,讓干部普遍認識到使用微信等互聯網數據傳輸平臺辦公的風險隱患,筑牢思想防線,增強防范能力。
2、嚴格落實管理要求
一是需要組建微信工作群的,報經本單位保密工作機構批準后建立。
二是微信工作群應該指定專人作為管理員,做好保密管理,嚴禁在微信內傳播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業秘密。
3、強化保密檢查監督
機關、單位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要承擔起監督職責,對本機關、單位保密制度落實情況、領導干部依法履職盡責情況等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存在問題,及時予以糾正。并加強對定密工作制度和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并堵塞泄密漏洞,杜絕泄密事件的發生。
小密提醒:
互聯網泄密猛如虎,安全防范須警惕,小密在這里提醒密粉們,要不斷強化自身保密意識,筑牢微信等互聯網數據傳輸平臺使用安全防線,莫將微信變“危信”!
轉自:“漢中保密”微信公眾號平臺
原標題:《浙江通報5起泄密案例!機關、單位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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